光天化日,朗朗乾坤,男子守在偏僻路段,将过路女子强奸,随后还抢走了对方的手机和100元现金,行为令人发指。警方接到报警后,立刻展开侦查,在众民警、辅警的齐心协力之下,将犯罪嫌疑人在一处公共卫生间内抓获,此案告破。
随着社会的进步,侦查手段也在更新,犯罪分子终将伏法。
光天化日
女子遭强奸、抢劫
5月10日,内蒙古呼和浩特,回民区坝口子发生一起刑事案件。当日下午两点40分左右,一名女子行走在较为偏僻的路段时,遭到一名男子的强奸,对方逃离现场时,还将她的手机和100元钱抢走了。女子气愤、无助又委屈,当日晚上7点多,到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四中队报了警。
警方了解情况后,迅速立案,并成立专案组,多个小队分工明确,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嫌疑人抓获。
技术人员去到案发现场仔细勘验,并将相关物证提取带回检查;侦查员则调取了沿路监控视频,欲掌握嫌疑人逃离的方向;众民警、辅警们熬夜工作,在大量的视频资料中甄别犯罪嫌疑人。
皇天不负有心人,通过5个昼夜的不懈努力,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身份——郭某俊,35岁,已来呼和浩特打工5年,就住在案发的回民区,作案时骑着一辆黑色的电动车,没有脚蹬。
警方昼夜侦查
嫌疑人已被抓获
通过与呼和浩特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配合,5月15日晚上9点多,警方在回民区一处公共卫生间内,将涉嫌强奸、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郭某俊成功抓获。
一张流传的嫌疑人照片中,郭某俊理着平头,身穿黑色T恤,身高约168cm。
5月16日下午,郭某俊指认了犯罪现场;警方在郭某俊家搜查时,查获了他作案时穿的衣服和那辆黑色电动车;郭某俊将受害人手机抢走后,实施了破坏,并扔于河槽,16日也被找到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郭某俊因涉嫌强奸、抢劫,被当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现羁押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郭某俊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将获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;随后他还拿走了被害人手机和100元钱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犯抢劫罪的,将获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,并处罚金。郭某俊将面临两罪并罚,为自己的犯罪行付出代价。
网友看法
案件被曝光后,众网友在为警方破案效率点赞的同时,纷纷表示震惊,大白天竟做出如此嚣张之事,目无王法,必须要严惩。
“对这类案件要从重从快处理,这是对治安的严重挑衅,必须以雷霆手段处理。”
此事也给大家提了醒,无论白天还是夜晚,单身女性要尽量避开偏僻路段,防人之心不可无,别等到出了意外再追悔莫及。
来源:星辰新闻